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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2-23 访问量:387次 字号:[大] [中] [小]

 一、省文物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文物考古、保护和博物馆的管理工作。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文物事业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起草地方保护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全省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拟订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依法依规可持续发展。

(三)指导、监管全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和审批全省文物保护、考古、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的项目和方案;指导监督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全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有关资质资格认定的审核、申报、审批等管理工作。    

(六)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七)负责全省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审核管理并监督使用。

(八)拟订全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专门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推动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九)管理、指导全省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文物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受国家文物局委托,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省文物和博物馆社团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我局将继续围绕今年全省文物工作的重点任务,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融入到我省文物事业发展的具体工作任务中,突出系统思维,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文物工作方针,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切实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持续推动《石峁遗址保护条例》以及《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大对石峁、统万城、杨官寨、龙岗寺等大遗址的考古发掘研究力度。指导相关地市不断提升丝绸之路7处世界文化遗产点的保护管理水平。

二是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让文物活起来和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提升文物利用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在近年来博物馆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考古博物馆、延安、榆林等市重点博物馆建设,全力构建省市县博物馆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不断加大科技保护投入。文物保护的核心是科技,以全省文物科技保护工作会为契机,加大科技保护投入比例,增强对内对外科技交流,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比率,用科学技术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五是不断强化文化先锋作用。充分发挥文化交流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交流中的文化先锋作用,加强与沿线周边国家的交流沟通,在做好中亚联合考古工作的基础上,推出一批好的外展,讲好中国故事,做靓陕西名片。

六是严守文物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打防控体系作用,持续加大督察力度,与省公安厅继续开展联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强化文物安全检查,筑牢文物安全基石。    

三、省文物局系统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陕西省文物局系省政府直属机构。现设办公室(财务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科技处)、督查与安全处、文物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等6个内设机构;下辖省文物局机关等7个预算单位。其中:省文物局机关为行政单位;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为全额事业单位;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为差额事业单位;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局系统人员情况说明    

局系统现有在编人员1063人,其中行政57人、事业1006人(全额213人、差额409人、自收自支384人)。离退休人员455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5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96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6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19439.01万元,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99.69万元。    

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是根据局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文物局系统收入预算总额52973.20万元,较上年减少10%,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8384.33万元,较上年减少10%,其他收入3866.16万元,较上年增加43%;2017年文物局系统支出预算总额52973.20万元,较上年减少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15.99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主要原因是工资较上年有所上涨,商品服务支出21649.38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5.39万元,较上年减少4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7822.44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增加,其他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西安碑林博物馆安保经费增加。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2017年文物局系统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48384.33万元,较上年减少10%。2017年文物局系统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384.33万元,较上年减少1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63.8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主要原因是工资有所上涨,商品服务支出20149.46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6.33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778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1%,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增加,其他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西安碑林博物馆安保经费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7年文物局系统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767.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7.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5.25万元,公务接待费204.70万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系统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比较吻合。2017年省文物局系统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会议费65.26万元,较上年减少11%,培训费137.6万元,较上年减少18%。会议费和培训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局系统大力压减会议和培训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省文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6.6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5.76万元,上升38%。    

7、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64.86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陕西省文物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